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严惩,坚持打伞破网,坚持打财断血,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惩处力度。
6月25日上午九时,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肇东市人民法院、兰西县人民法院、望奎县人民法院分别对5起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案件集中公开宣判,37名被告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处罚金共计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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