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综述之法治建设篇
隋政言孙新宇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两年来,绥化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要求,紧扣“都城地”发展目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建设幸福美丽文明和谐的绥化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保境安民百姓生活平安喜乐
全市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为百姓创造平安踏实的生活环境作为法治城市建设的最基本保证,坚决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年2月2日,绥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在巩固前期扫黑除恶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截至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都已取得战果,打掉涉黑涉恶团伙数量在全省排名第一。
全市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推进了综治中心建设,在望奎、绥棱、北林试点开展集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基层党建为一体的“5+X”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目前,市级综治平台已经建立,10个县(市)区综治中心已全部挂牌。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市重点部位监控设施实现全覆盖,全市公共安全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优化环境保驾护航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时强调,黑龙江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市提高执政法度,强化监督问责力度,为绥化经济发展创造绿色平台。
两年来,我市加大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先后组织开展政策落实、审批服务、作风整顿督查活动14次,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管理。对破坏发展环境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涉案人员据情节严重情况或受到党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达到了处罚“见人、见事”的要求。
我市制定出台了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省委政法委专门刊发一期简报对我市经验做法进行了介绍推广。市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市级诉调对接中心,进一步创新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加大了惩治违法、打击犯罪力度。
权责法定政府更加高效廉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两年来“放管服”工作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展顺利。
截至目前,市本级承接省下放行政权力39项,取消行政权力8项,所有调整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清单也同步调整到位。经过年和年两次认真细致的梳理,市直各单位取消项权力事项,下放项,保留项权力事项。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两年来,我市已向社会公布了两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项。中编办在全国机构编制网上对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了报道,省委办公厅工作简报年第17期专题刊登《绥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黑龙江日报年11月20日头版刊登《绥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定“为民理念”》,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已初见成效。
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破浪前行
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这样的批示:“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改革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两年来,我市将国家和地方有关司法行政法律法规、政策及服务事项、内容、工作流程、标准要求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努力做到在阳光下操作,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开展“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事”、“一条龙服务”,将窗口单位建设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优质服务型单位,打造司法行政部门的良好服务形象;连续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广播电台开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以直播形式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调查核实群众投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受到了群众好评。
我市已完成了全市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首批名员额法官和名员额检察官均已任命。全市法院85%以上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人均办案数量增长20%以上;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提高办案数量的比例提高到50%。
宣教结合法治信仰深入民心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目标是我们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法治城市建设目标清晰透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绥化市中小学校“法治在心中”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第七中学举行。我市已把法治育人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积极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习惯,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余名学生代表参加了活动。
我市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突出重点对象,创新工作载体,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年以来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3次,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80个。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1次,参与人数余人。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在春节、“三八节”、消费者权益日、12·4等时间节点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和送法进社区活动。
多措并举法律援助普惠民生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一直努力向更多、更好、更快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转型升级,力求更进一步惠及民生。
两年来,我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针对农民工、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与民政部门的救助平台实现对接,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我市出台意见,对现役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全市共设立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农村的个行政村中,%都建立了村级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覆盖全市范围内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体系基本形成。
推进法治绥化建设是蓝图所绘、发展所需、民心所向。营造法治环境任重而道远,建设法治绥化永远在路上,法治绥化雄浑壮美的乐章正在绥化大地奏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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