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有媒体报道说,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刘某国,因在疫情期间表现突出,拟被破格提拔。单位有人将获提拔,一般情况下,同事们都是喜见乐闻的,谁料想,刘某国的提拔,却遭到多位公安干警和局领导的质疑,并被主管副局长实名举报。

这位副局长在举报信中,一口气透露了刘某国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并利用职务之便,倒卖并垄断私油(汽油)市场,被媒体曝光让司机顶罪等问题。从这些内容来看,不要说刘某国不该被提拔,就连本职工作都难以胜任,甚至还有违法的嫌疑,可为什么当地相关部门却对刘某国情有独钟?

目前,当地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正介入调查。当然,在调查结论出台前,我们对副局长的举报还只能半信半疑。不过,就算刘某国最终结果是“清者自清”,但经过如此一番闹腾,即使被提拔,也不见得多么完美。一边是相关部门欲重用刘某国,一边是多位干警和局领导有意见,问题到底出在哪?

应该说,暴露的是当地干部任用程序公正的问题。俗语说,民意大于天。很显然,当地拟提拔干部对民意的尊重很不够。按理说,干部拟火线提拔,必有很亮眼的事迹,而且必须公之于众。可是,作为被提拔对象的同事和上级,居然并不知情?这就让人怀疑,这种火线提拔存在搭车之嫌,或者说其中可能存在一些猫腻。事实上,干部提拔的程序应该先是民主推荐,然后才是组织审定。可望奎县拟提拔刘某国,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如此的先“内定”,当然容易让“组织考察”流于形式,也就难怪单位多名同事意见纷纷了。

其实,体制内的人都知道,相关部门的这种做法,不仅望奎县如此,很多地方并不鲜见,只是,像副局长这样敢于实名举报,死磕到底的并不多。诚然,副局长的说法可能出于个人偏见,但如果程序公正,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自然也会让其输得心服口服,也难以掀起巨大的舆情。

一场疫情防控,确实让很多地方官员露出“原形”,庸懒干部有之,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有之。为了激励更多党员干部在战“疫”中冲锋陷阵,在平时工作中认真干实事,火线提拔无可厚非。武汉3位女干部,就曾获得破格提拔。但是,越是“破格提拔”,就越应该公开透明,越应该程序公正,只有这样,才能让真正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才能避免一些诸如“副局长实名举报”的尴尬,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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