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以下人员
年1月10日,4名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长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流调结果显示,以下人员与其可能有密切接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以下乘客有共同乘车轨迹的公交乘客
1月6日15时27分至15时36分,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西广场。
1月6日18时30分至18时36分,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等人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西广场至铁西园。
1月7日13时03分至13时15分,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等人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D的88路公交车,自长春北站至新天地购物公园。
1月7日18时24分至18时50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H的路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8日15时52分至15时58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3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西广场。
1月8日18时40分至18时46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西广场至铁西园。
1月8日11时02分至11时12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西广场至火车站。
1月8日11时15分至11时28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D的路公交车,自火车站至新天地购物公园。
1月8日19时10分至19时35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H的路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9日15时37分至15时45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西广场。
1月9日18时31分至18时38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西广场至铁西园。
1月9日11时12分至11时20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火车站。
1月9日11时24分至11时35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D的路公交车,自火车站至陕西路。
1月9日19时11分至19时35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E的路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10日11时12分至11时20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火车站。
1月10日11时26分至11时40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D的路公交车,自火车站至新天地购物公园。
1月10日19时09分至19时35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H的路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10日6时00分至6时40分,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凯旋路至欧亚卖场。
1月10日9时50分至10时10分,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医院。
1月10日10时45分至11时00分,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D的路公交车,自医院。
1月10日10时51分至11时10分,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与张某某、王某某及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人民广场。
1月10日13时37分至13时58分,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与张某某、王某某及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人民广场至铁西园。
1月10日17时53分至18时10分,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铁西院至人民广场。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有以上行动轨迹的人员主动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的发热门诊或拨打医院就诊,说明以上曾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相似行动轨迹的情况,就诊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表:长春市各县区疫情咨询电话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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