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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需求、供给、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遇到了不少困难。

面对这样的中小微企业,人民法院如何“拉一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着力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侵害中小微企业权益问题。

“实招”“硬招”“好用”“管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对“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给予肯定。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

这个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心,增强了我们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指导意见中关于“对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直接导致中小微企业合同履行不能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适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规则妥善处理”,可以真正起到依法依情依理平衡各方利益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肖胜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而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专门就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印发指导意见,非常及时。意见聚焦融资难融资贵、拖欠账款、产权保护等几个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逐一提出指导意见,很有针对性。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

在“三重压力”和疫情持续影响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适时出台“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这是一项十分“暖心”的法律支持措施,是人民法院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招”“新招”和“硬招”,切实解决了中小微企业在面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中所需要迫切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是一项有“温度”和“力度”的好政策、好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

樊芸

“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20条”是在深入调研中小微企业基础上,充分吸收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彰显了人民法院对处理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难点问题的决心和态度、担当和责任!许多新的亮点内容贯穿于司法实践过程,将支持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将从源头上大大减少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相信20条对支持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一定大有帮助。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张志良

“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及时高效有力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彰显人民法院为民情怀;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系统协同精准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出实招办实事。

全国人大代表、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虹宇

六个方面20条意见切实体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发扬了求真务实、以问题为导向的扎实作风。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整体推进法治化社会建设中的一个重点突破,特别是让中小微企业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六个方面20条,条条好用管用,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全国人大代表、天明国际投资集团董事长

姜明

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的具体措施、好措施,是稳住中小微企业的及时雨。对拖欠账款问题的解决,条条都是实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助力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真正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严厉惩处恶意申请保全妨碍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发展的违法行为,打击了恶意诉讼,保护了正常经营的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更香有机茶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学文

感触最深的是“担当”两个字。意见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司法担当!在目前防疫形势严峻,国际局势复杂多变的关键时刻,意见对广大中小微企业来说,就是及时雨,就是强心针!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樊庆峰

在办理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的全过程中,各级法院都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论是在企业重整的指导方面、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协调方面,还是合力推动完成企业的再生等方面,人民法院克服重重困难,积极主动有为,挽救了许多中小微企业,畅通了供应链,让企业重整过程中的债权债务方真正感受到了法院的温馨、高效的专业服务及专业能力,深切体会到在这样一个好的大司法环境下经营企业,真是民企之幸、民企之福!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万顺机电集团董事长

周善红

作为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有的仍面临一些困难,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产生巨大冲击,不少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此次“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十分及时,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经济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广大中小微企业有如“助推器”和“强心剂”,将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改善民生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将更加坚定中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创造新增长点的信心。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云波

最高法颁布支持中小微企业20条,充分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精准把握了当前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政治责任、对中小企业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的改善提供保障。必将对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沈丘县冯营乡李寨村党支部书记李士强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及疫情防控双重影响下,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对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时,最高法出台“20条意见”,对广大中小微企业可谓是一场及时雨,无异于雪中送炭。

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

耿福能

“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小微企业的关心支持,犹如春雨甘露,非常及时!“20条”从六个方面科学精准定则,既有解决“急难愁盼”的指导意见,也有适用“轻重缓急”的法律规则,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对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建明

意见的发布让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深刻地感受到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需。意见是司法服务的及时雨,充分体现了司法的能动性,让新时代司法更加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企业在前进路上更加有信心、有保障、有希望。

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

陈志列

意见很好地总结了目前中小微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遭遇的困境,并对中小微企业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诉讼、执行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尤其是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意见,无疑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提供了法律保障,充分反映了我国从法律、制度以及实操层面都高度重视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方面有发展空间的民营企业。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大进

意见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作为担当,如此务实的措施和实招表现的是司法为民的温暖情怀,百姓和社会看到的是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有力的保障,感受到的是全过程公正司法,为最高人民法院点赞。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李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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