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下列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作出执行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名单予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在购买机票、G字头动车组列车车票、子女办理高收费民办学校学籍登记手续、银行贷款、公务员事业编招录、宅基地规划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望社会各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财产线索予以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苏景刚,男,年8月7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8
住所地:阳谷县谷山中路23号。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宋支行与谭启省、毛焕云、谭启国、苏景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谭启省,男,年6月8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6
住所地:阳谷县博济桥办事处谭庄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宋支行与谭启省、毛焕云、谭启国、苏景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毛焕云,女,年5月13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5X
住所地:阳谷县博济桥办事处谭庄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宋支行与谭启省、毛焕云、谭启国、苏景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谭启国,男,年2月1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2
住所地:阳谷县博济桥办事处谭庄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宋支行与谭启省、毛焕云、谭启国、苏景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贾洪全,男,年9月4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309
住所地:山东省莘县朝城镇大贾庄村号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阳谷支行与山东鑫鹏碳纤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信诺塑胶有限公司、山东燕塔塑业有限公司、莘县洪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邵兵、岳慧、陈晨、陈强、贾洪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陈强,男,年3月29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303
住所地:山东省莘县古云镇卫生院58号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阳谷支行与山东鑫鹏碳纤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信诺塑胶有限公司、山东燕塔塑业有限公司、莘县洪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邵兵、岳慧、陈晨、陈强、贾洪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邵兵,男,年3月4日出生
身份证号:37152203
住所地:山东省莘县政府街号1幢1单元室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阳谷支行与山东鑫鹏碳纤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信诺塑胶有限公司、山东燕塔塑业有限公司、莘县洪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邵兵、岳慧、陈晨、陈强、贾洪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岳慧,女,年11月19日出生
身份证号:37152211
住所地:山东省莘县政府街号1幢1单元室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阳谷支行与山东鑫鹏碳纤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信诺塑胶有限公司、山东燕塔塑业有限公司、莘县洪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邵兵、岳慧、陈晨、陈强、贾洪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陈晨,女,年11月29日出生
身份证号:37152211
住所地:山东省莘县古云镇古东村号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阳谷支行与山东鑫鹏碳纤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信诺塑胶有限公司、山东燕塔塑业有限公司、莘县洪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邵兵、岳慧、陈晨、陈强、贾洪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胡书营,男,年4月21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04X
住所地:阳谷县高庙王乡孔圣村
阳谷县种禽有限公司与胡书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元,未履行标的元。
被执行人:杨万利,男,年2月26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02
住所地:阳谷县张秋镇前楼村号
吴洪风与杨万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元,未履行标的元。
被执行人:魏汝全,男,年9月29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09
住所地:阳谷县安乐镇崔葛村53号
宋纯财与魏汝全杨占立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元,未履行标的元。
被执行人:孟广旭,男,年12月21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2
住所地:阳谷县十五里元镇孟堤口村
赵朝勇与孟广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元,未履行标的元。
被执行人:亓汝贞,男,年12月16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2
住所地:阳谷县闫楼镇姜庙村
崔洪科与亓汝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元,未履行标的元。
被执行人:袁云祥,男,年11月27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90111
住所地:阳谷县安乐镇袁楼村
吴静与袁云祥婚姻家庭纠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元,未履行标的元。
被执行人:刘明学,男,年4月10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04
住所地:阳谷县寿张镇烟墩村
杨风春与刘明学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标的.8元,未履行标的.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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