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9日讯近年来,大庆市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在房产交易之前,很多买房者都希望房主可以配合贷款,以缓解经济压力。
市民耿女士,因为身体不好,想通过房产中介把房子卖了,换个低楼层,出于一片善意,她同意配合买方进行贷款,未料竟陷入麻烦之中,房产中介通知贷款已经审批下来,她和买方完成了过户手续,没想到过户一个多月了,她也没有拿到剩余的房款。
中介给出的解释是,买方在外地银行申请的贷款,但该银行由于种种原因突然停贷,中介也没有办法。
由于买方已经搬进了耿女士的房子,期间她看上的一套房子,因迟迟无法完成过户,对方让她搬离,这让她有种无家可归的感觉。
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外地银行停贷确有其事,但对于停贷的时间,说法却不一致。
按照贷款银行一位负责人的说法,如果银行停贷的时间为8月,耿女士毫无疑问地陷入“巨坑”中。
通过中介
她将房子卖给他人
今年54岁的耿女士,原本住在龙凤区澳龙小区。她在这套50多平方米的住房内,已经生活了很多年。
耿女士有关节炎,心脏也不好,平时上下楼,经常会感到心慌和头晕。
考虑到自己的年龄越来越大,上下楼太不方便,她打算把这套房子卖了,用这笔钱,在附近买套一楼的房屋,安心地度过晚年。
今年春天,耿女士来到位于龙凤区的四方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四方源房产),把房子挂了出去。
耿女士说,7月末,四方源房产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她,有人要看她的房子。
对方是一对夫妻,对她的房子很满意,问她可不可以配合贷款。
耿女士想到对方买房也不容易,便答应了这一要求。随后,双方经过商谈,最终达成15万元的成交价。
8月2日,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的规定,双方要在10月30日之前,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首付款两万元,由四方源房产保管,剩余房款13万元,需在产权变更完毕后,由银行转给耿女士。
因为银行贷款审批时间不固定,具体过户时间,应以银行审批通过为准,如银行的审批时间延长,则过户时间顺延,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耿女士说,合同签订后,她多次找四方源房产,询问还有多长时间贷款能审批下来,她想早点过户,这样才能安心。
完成过户
却拿不到剩余房款
在此期间,耿女士在龙凤厂前,看上了一套一楼的住宅。
她觉得,自己不会讲价,也不太了解过户手续,便委托另一家房产中介帮忙“操作”。
这边她问四方源房产,多久可以过户,最终得到工作人员明确答复,一两天之内。
另一边,她交了元定金,和厂前住宅的房主签订了买卖合同。
她按照四方源房产工作人员给出的过户时间,往后延了20多天,和厂前房主约定,9月30日之前过户,否则视为违约。
9月18日,耿女士和买房者通过四方源房产,在产权交易中心完成了过户手续。
几天之后,买房者联系耿女士,让她把钥匙交了。
耿女士告诉记者,她对对方说,自己还没有拿到剩余房款,怎么可能交钥匙,但买房者和四方源房产的工作人员都说,房子已经完成过户,产权已经是买房者的了,应该让人家搬进来。
在此种情况下,耿女士只好收拾东西,从房子里搬了出来。由于看中的厂前房屋没人住,她又和厂前房主商量,提前搬进了厂前的房屋。
眼看9月30日到了,厂前的房主,不断催促耿女士完成过户。
耿女士说,因为钱不够,她只好问四方源的工作人员,剩余的房款啥时能到账,然而,对方却总是一拖再拖。
10月23日,耿女士找到四方源房产的工作人员,询问为啥剩余房款迟迟下不来。
中介工作人员解释,买房者是在望奎县农商银行申请的贷款,贷款审批下来了,但银行突然停贷,导致没有拿到剩余的房款。
停贷成疑
到底是谁在说谎?
房子已经过完户,买房者也搬了进去,自己却没拿到剩余的13万元房款,这样的结果,让耿女士无法接受。
由于她和签订买卖协议的厂前房主,迟迟无法完成过户,她交的定金,不但要不回来,房主还要求她搬离。
耿女士突然感觉,自己已经无家可归,整天唉声叹气。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四方源房产造成的,认为自己掉入对方精心设计的陷阱。
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10月27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四方源房产的一位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望奎县的农商银行,的确把贷款审批下来了,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停贷。听说是银行的领导换了,暂停二手房贷款,但是还是会启动。至于何时能继续贷款,工作人员表示他也不清楚,此事中介也没有办法,耿女士只能等。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是听信贷员说银行停贷了,信贷员的电话,已经发给了耿女士。
记者随后与这位“信贷员”取得联系,对方表示,他并不是望奎县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而是负责联系望奎农商银行和大庆之间业务的业务员。
他的说法仍然是,望奎县农商银行领导层有变动,才会导致银行停贷,具体的停贷时间是9月末。
然而,记者通过拨打电话,与望奎县农商银行营业部负责信贷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农商银行之所以暂时停贷,是因为二手房的贷款额度,占的比例太高。他接到过领导的口头通知,感觉时间已经很久了,不可能是9月末,应该是在8月份。
耿女士的房子,是在9月18日完成过户,如果停贷的时间是8月份,那么,根本不可能存在房贷审批下来这种情况。此种情况下,耿女士毫无疑问地陷入了“巨坑”中。
律师建议
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在很多市民的印象中,在大庆买房,当然要在大庆贷款。在本地买房,在外地贷款的情况很少见。
采访中,一位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只有征信不好的人,才会去外地贷款,但中介收的费用通常会比较高。正常在本地买房,去外地银行办房贷,银行通常不会给办理,原因是,跨区做房贷容易被辖区银行起诉,只能通过中介办理。
记者随后拨打了望奎县农商银行两个营业网点的电话,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均是,不接受异地房屋贷款,但具体其他网点能不能办,他们还不确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买房者申请贷款的银行,为望奎县先锋农商银行,记者随后与该行一位负责人取得了联系。
对方表示,买房者申请贷款后,他们通知可以贷款,但是此种情况,并不属于贷款审批下来。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这只是口头通知,待双方过完户后,买房者拿房本到该行作抵押才叫审批下来。如果审批下来,一定会放款。
这位负责人口中的审批下来,显然与耿女士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审批”,不是一回事儿。
这位负责人所说的审批,是指过完户后,而合同上的审批,指的是过户之前。无论哪种说法,按照这位负责人的解释,此前该行都已通知,可以申请贷款,只是后来由于突然停贷,才导致耿女士无法拿到剩余房款。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她虽不知道,何时才能正常放贷,但只要恢复该业务,他们会立刻放贷。
针对此事,鸿大律师事务所秦岚律师表示,此事的事实很清楚,由于房屋已经完成过户,买房者有义务支付剩余房款,应该将房款尽快支付给原房主,双方最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解决不成,耿女士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买方尽快支付剩余房款,或者要求对方将房屋过户回来。秦岚通过本报提醒,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付款方式是贷款,要在合同中约定贷款支付的最晚时间,并且约定清楚,如果贷款不能完成,要用现金补齐剩余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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