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18:5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为望奎县返哈人员,由香坊区及医疗机构对望奎县返哈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和核酸检测时发现,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定。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疫情领导小组会议,科学部署,精准实施各项防控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于某某,女,29岁,无固定职业,居住于香坊区古香街12号。1月10日4时,与亲属共同乘坐私家车由望奎县返回哈尔滨家中;6:30,步行前往司徒街副28-18号兴旺烧饼王,购买烧饼后步行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1月11日11:30,按哈尔滨市防控要求,于某某与共同居住者(母亲及其二姐的女儿)一同步行前往中山路医院做核酸检测;13时,步行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无访客;1月12日6时,接到其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报告后,哈尔滨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由负压救护医院。经市级专家组会诊,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实验室检测及病原学核酸检测阳性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截至1月12日20:30,已追踪排查该病例在哈尔滨市的密切接触者34人;完成相关人员核酸采样75份,外环境采样73份,样本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其居住场所和主要活动场所均已进行终末消毒,并按要求落实封控管理措施。哈尔滨市将根据深入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结果,继续开展相关人员排查管控和扩大核酸检测工作。
市疾控中心提示,广大市民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即日起,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请立即与前往目的地社区(村屯)、单位(宾馆)报告个人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归属地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发生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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