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2日0时—24时,哈尔滨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望奎县返哈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于某某,女,29岁,无固定职业,居住于香坊区古香街12号。1月10日4时,与亲属共同乘坐私家车由望奎县返回哈尔滨家中;6时30分步行前往司徒街副28-18号兴旺烧饼王,购买烧饼后步行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1月11日11时30分,按哈尔滨市防控要求,于某某与共同居住者(母亲及其二姐的女儿)一同步行前往中山路医院做核酸检测;13时,步行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无访客;1月12日6时,接到其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报告后,哈尔滨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由负压救护医院。经市级专家组会诊,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实验室检测及病原学核酸检测阳性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孙某,女,60岁,系确诊病例于某某母亲,与其共同居住。1月10日,与于某某共同乘私家车由望奎县返回哈尔滨市家中;1月11日11时30分,与于某某共同步行前往中山路医院做核酸检测;13时,步行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无访客;1月12日,医院回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当日,作为确诊病例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由救护车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连夜会诊,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医院(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任某某,男,2岁,系确诊病例于某某外甥,与其共同居住。1月10日,与于某某共同乘私家车由望奎县返回哈尔滨市家中;1月11日11时30分,与于某某共同前往中山路医院做核酸检测;13时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1月12日,医院回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当日,作为确诊病例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由救护车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连夜会诊,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医院(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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