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现有病例例

年2月2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2例(绥化市望奎县)是在对重点人群开展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的,2例(哈尔滨市呼兰区)是在对全员开展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的,2例(哈尔滨市道外区)是在对居家隔离人员开展核酸“应检尽检”中发现的;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27例(绥化市望奎县22例、绥化市北林区3例、绥化海伦市2例);当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2例(哈尔滨市呼兰区)是在对集中隔离点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核酸筛查中发现的,1例(哈尔滨市道外区)是在对全员开展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的;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30例(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4例,绥化市望奎县26例)。

截至年2月2日24时,全省现有确诊病例例(危重型1例,重型19例,普通型例,轻型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例。

哈尔滨一地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2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从年2月2日12时起,将利民开发区利民街道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将道里区新华街道荣耀天地小区B栋5单元划定为管控单元,所在新华街道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12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1月31日通报,哈尔滨松北区部分党员干部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在对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正大公司)疫情防控工作中,管控不力、失职失责,导致正大公司出现聚集性疫情,给哈尔滨市乃至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极大的压力和影响。

1月21日,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例,均为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31例,28名为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员工,3名为该企业员工家属,以上病例传播链条清晰,均与该企业相关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经哈尔滨市委同意,现将对松北区12名党员干部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黄明瑾,松北区委常委、副区长,对分管的区农业农村局未有效履行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经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

丁伟,松北区副区长,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对分管的区卫生健康局未及时对正大公司进行有针对性检查、未督导该公司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经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哈尔滨市监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张端阳,利民开发区管委会执行委员会主任,松北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对分管的利民开发区投资服务公司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经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张树仁,利民开发区管委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投资服务公司总经理,对投资服务公司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郎国林,利民开发区投资服务公司副总经理,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管控工作不力。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卓,松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未有效履行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检查指导不力。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刘旭,松北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未有效履行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未到正大公司厂区实地检查指导。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万勇,松北区工信局负责人(挂职),未组织到冷链食品加工企业正大公司宣传、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

谭忠东,松北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未及时组织对正大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疫情防控检查、未督导该公司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王赞,松北区卫生防疫服务中心主任,未及时对正大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疫情防控检查,未督导该公司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杨建兴,松北区裕田街道党工委书记,未组织到辖区企业正大公司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居住的正大员工管控不力。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周春凤,松北区裕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未组织到辖区企业正大公司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居住的正大员工管控不力。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黑龙江省卫健委、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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