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10号)要求,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对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组织遴选,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依安县、北林区、林甸县、肇东市、克东县、龙江县、讷河市、望奎县、青冈县、海伦市、兰西县、甘南县、肇州县、宝清县、安达市、巴彦县、梅里斯区、泰来县和佳木斯市郊区19个县(市、区)

  公示期自年7月1日至年7月7日止,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人:闫玲监督-   电子邮箱:hljstfg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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