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获悉,朗乡镇1名从绥化市望奎县返乡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被确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已实行集中隔离观察。为加强朗乡镇疫情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停止举办聚集性活动,线下教育机构、娱乐场所、餐饮、洗浴、美容美发、个人诊所一律关停,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药店严禁出售“退烧、止咳、抗病毒”三类药。2、对朗乡镇加强严管严控,严控人员出入,非必要不得离开朗乡镇。3、进出朗乡镇主要通道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行的交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等必要出行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进出朗乡镇,主要通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4、朗乡镇内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保障、应急救援及货物运输等必要出行车辆和司乘人员,须凭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核发的通行证通行。5、朗乡镇内社区、村屯(林场所)进出机动车通道仅保留1条应急道路,并设专人24小时值守,其余道路全部封闭。6、即日起,朗乡镇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全部停运,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严厉处罚。7、此通告即日起实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编辑徐秀丽来源
黑龙江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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