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32号),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8.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9.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10.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2.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3.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4.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1.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省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省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服务,承担国际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2.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局)主要职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3.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稽查局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稽查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提供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主要职责:负责北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绥棱县、庆安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5.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主要职责:负责肇东市、兰西县、青冈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6.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主要职责:负责安达市、海伦市、望奎县、明水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三)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县级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6.负责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8.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9.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0.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1.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2.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3.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办公地点:绥化市北林区福和西街71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办公地点: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号。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局)办公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广安街42号。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广安街42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广安街42号。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点:肇东市果园街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地点:安达市金牛路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北林区税务局办公地点: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康庄南路(一中对面),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肇东市税务局办公地点:肇东市果园街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安达市税务局办公地点:安达市金牛路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海伦市税务局办公地点:海伦市雷炎大街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绥棱县税务局办公地点:绥棱县繁华大街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办公地点:庆安县北环路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望奎县税务局办公地点:望奎县望奎镇中央大街号,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兰西县税务局办公地点:兰西县麻城大道新民社区,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青冈县税务局办公地点:青冈县中央大街与汇鑫路交叉口西北50米,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明水县税务局办公地点:明水县厚德路43号,联系-。
三、其他说明
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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