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3时,浙江省举行第六十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和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明确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岗返学不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大批返乡探亲人员将陆续返岗返学。鉴于目前国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浙江经评估决定,对工作地、就学地在浙江的人员,在春节期间跨省域或省内跨设区市流动的,如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直辖市为所在区),返岗返学原则上不应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无需将14天或7天等规定时段健康监测作为返岗返学的前置条件。为防止疫情传播隐患,对春节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按规定需纳入“7+7”或“14+7”健康管理的返岗返学人员,继续执行必要的健康管理措施。
由于浙江相当一部分企业、学校等单位并非处于城市主城区或县城所在地,对春节后由省外返岗返学的人员(含新增来浙就业人员),各地不应以在浙江工作地或就学地是农村为由,将其视作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要求实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此外,对来自省外全域低风险等级地市的人员,在春运期间途经浙江农村地区进行短时间旅游或商务活动的,无需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不应限制其正常流动。
对中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
基于国内疫情形势综合研判,按照常态化精密智控机制的相关规定,浙江对目前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对中风险地区所涉及的来浙返浙人员,若无法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该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的,应引导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应实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风险降级后,对原已纳入管控的所在地市一般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同步下调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变更后的健康管理时间按相关人员最初纳入管控之日起计算,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执行。此外,对全域已降为低风险的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和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等来浙返浙人员已不再作为疫情防控重点人群。
浙江通过监管仓累计阻断.8吨问题进口冷链食品流入
浙江在全国率先上线“浙冷链”系统并持续迭代升级,涵盖流入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所涉“人、物、环境”全要素全过程信息,实现“一码统管、一链排查、一键存证”。“浙冷链”系统已纳入3.1万家企业,累计赋码万个,近30日入浙进口冷链食品日均吨,均已实施闭环管理。创新“链+仓”监管模式,全省建成31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自年12月以来累计入仓7.5万吨冷链食品,及时发现5起抽检核酸阳性货品,通过监管仓累计阻断.8吨问题进口冷链食品流入省内。
当前,对企业以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按规范要求生产销售的产品,按国内食品纳入管理。着眼于完善“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浙江规定对年10月22日后在国内分割包装的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如未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识的,需“三证一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浙冷链”溯源码齐全,方可在省内流通销售。加强跨省交易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结合口岸通报数据和省际卡口登记数据,督促企业对已经省外监管仓检测、消毒的货品及时上传证书并赋码,避免重复检测和消毒。
答记者问
Q:
返学的学生是否需要接受多次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
校园防控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求更精准。对陆续返校的学生,总体按照风险因素区别对待。寒假期间,没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要求核酸检测证明,学校也不得提前要求学生返校。鉴于国内绝大多数地区是低风险地区,对省内省外返校学生,开学报到时无需核验核酸检测报告。不能搞不必要的核酸检测。对校园的疫情防控,继续坚持测温、亮码的措施。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应纳入“7+7”管理措施的,应继续按照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对返校学生不搞一刀切管控,根据不同人群的风险因素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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