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种子公司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县农业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黑龙江省为例,上个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成立了几十家县级种子公司,他们绝大多数是地方政府的附属部门,培育什么种子、由哪些单位来培育?都由地方政府说了算。由于计划经济固有的弊端,这些种子公司既没有盈利的冲动,开发新种子增加销售额的积极性也不高,导致绝大多数种子公司在规模和资源上无法与市场化的大公司竞争,也无法进行有效的市场营销、广告宣传并为农民提供指导。因此,不少这类种子公司由于经营性质的转变渐渐退出种子市场。黑龙江望奎县种子公司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了改制,由事业国企变成了市场化运作的公司,新公司在改制后的名称为望奎县三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公司事业编制的职工乔洪亮、张建政、王海丰、王忠孝、费小平入职前都是退伍军人,近日投书媒体,反映自己遭遇的不公。
据望奎县种子公司的五位退伍军人提供的反映材料中显示,年12月,绥化市不良资产清收办公室通过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让黑龙江省宝隆拍卖有限公司将种子公司资产整体由种子公司66名职工集体出资回购。自此,资产的性质发生了改变,由国有资产变成了集体资产。“年6月望奎县委,县政府在时任县农委主任张英孝巧立名目以招商引资为名,未征得股权持有人(66名职工)的同意和未经过合法拍卖流程,违规将本该属于集体资产(厂区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房屋及附属设施)以万元的低价强行卖给其同学张雪天个人。当时职工自行到厂区阻止交易厂房,张英孝动用警力,由时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长侯延庆带队,砸坏大门强行把厂区交给买受人,造成职工赖以生存的经营场所流失,职工不能返岗,无法生存。而张英孝却因此政绩提升为北林区副区长,后转任北林区政协主席。”
据乔洪亮说:“自资产被强行变卖后,望奎县农业局党委至今未给职工任何补偿和安抚处理,更未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国办发号)对我们这些失业职工分流,却违规安置了和我们同是工人身份的杨文波在农广校担任校长直至退休。为此职工意见很大,曾寻求各种方式维权,但却求告无门,望奎县农业局根本无视我们的诉求,扬言‘愿去哪儿告就去哪儿告’,令被损害切身利益的职工苦不堪言。”
据张建政等人透露,年恰逢第八巡视组来黑龙江省巡视,望奎县种子公司的武益智、丁强、朱君明、程宏艳、包志中五名职工代表将诉状递交上去,之后信息反馈给望奎县主要领导,在时任县委常委,农业副县张孙国文斡旋下,给这五名70后身体健康的人办理了提前退休,其中朱君明和程宏艳为夫妻。“以牺牲我们66名职工集体资产为代价,这纯属骗取国家养老基金。”
此外,还存在退伍军人重新安置不合理的问题。王海丰说,种子公司共有退伍军人22人,自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按照国家对退伍军人的安抚政策,种子公司职工王洪伟、魏照军、刘哲均以当时安置时没有编制为由,重新安置于望奎县农业农村局。这三人均和我们一样退伍后由县安置办分配到种子公司工作,因经营体制改革和当时人事制度的混乱,当时公司不存在有编制和无编制的问题,大家都同工同酬,挣单位效益工资,但现在却以无编制的身份被重新安置上岗。
据了解,目前一些地方事业单位性质的种子生产经营机构,已经剥离经营职能,整体转化为种子技术推广服务单位或与种子管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合并,不再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而国家也为此专门出具了文件,记者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40号这份红头文件中看到这样的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政企分开后有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分支的企业富余人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并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对辞退的人员,种子企业要按照国家对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政策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
作为曾是退伍兵的望奎县种子公司的集体编制职工,他们在给媒体的求助信中强调反映的情况句句属实,并愿意负有法律责任。他们在信中表达了三个诉求:一个是严查给职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实任领导的责任,尤其是原县农委主任。一个是按当时市场价对原种子公司厂房重新进行评估作价,给职工补偿。还一个是要对职工一视同仁,能像和自己一样上班的杨文波、王红伟、刘哲、魏兆军上岗上班,或者像武益智、丁强、朱君明、程宏艳、包志忠一样提前退休。
对于原公司事业编制的退伍军人职工乔洪亮、张建政、王海丰、王忠孝、费小平提出来的这三点诉求是否能得到妥善的解决、谁来负责解决?不少媒体记者知悉后都表示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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