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新增12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某,男,17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1月16医院就诊,欲取出年骨折手术时植入的钢板,按照“应检尽检”的防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17日反馈结果为阳性。1月3日-5日在双井街道何家村赵家屯(王某)爷爷家中。1月6日去福记私房菜饭店用餐。1月8日,王某某前往姑姑家就餐。1月9日,乘坐私家车前往双井街道何家村赵家屯爷爷家中,至1月14日下午一直在爷爷家。1月14日,乘坐私家车返回呼兰区幸福小区家中。1月16日,医院对面潘记粥铺用午餐,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晚上前往公园路顺南小区真美美发理发、西环路金水湾浴池洗浴。17医院反馈病例核酸结果为阳性。17日,市疾控中心对其咽拭子样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同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某,女,55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17日在对无症状感染者1所在单元居民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1月3日-6日,居家未出。1月7日送水工上门送水。1月8日,居家未出。1月9日与丈夫乘坐私家车前往莲花镇兴业村宴席厅参加宴请。1月10日-11日居家未出。1月12日乘坐3线公交车前往父亲家。1月13日-14日居家未出。1月15日送水工上门送水,之后步行前往中心综合市场,未购物。1月16日居家未外出。1月17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赵某某,女,69岁,无业,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17日在对无症状感染者1所在单元居民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自年12月15日至今因卧床一直未出家门。1月18日2时,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孙某,女,13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17日在对无症状感染者1所在单元居民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1月4日去建设路尔行上课。1月5日-11日,多次去建设路尔行上课与大江广厦壹莱健身健身。1月12日-1月16日与母亲居家隔离。1月17日,与母医院统一隔离。1月18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马某某,女,46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17日在对无症状感染者1所在单元居民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1月3日-12日一直在呼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食堂工作。1月14日,去大姐家聚餐。1月16日,乘亲属私家车去呼兰区长岭镇小王岗村母亲家,后前往呼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取快递,又到工会南胡同菜店购物。1月17日8时许,去单位邮寄快递。1月17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崔某某,女,37岁,现地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17日在对无症状感染者1所在单元居民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1月3日-4日,均从家步行至全盈生鲜(西环店)购物。1月5日,从家步行至丽都烘焙(早市附近),后去全盈生鲜(西环店)。1月6日-7日,病例到全盈生鲜(西环店)购物。1月8日,从家步行至早市、去过国泰大药房、幸福小区顺心超市。1月9日,去全盈生鲜(西环店)购物。1月10日-11日在家,未出门。1月12日,从家步行至全盈生鲜(西环店)购物。1月13日在家,未出门。1月14日-16日,去全盈生鲜(西环店)购物。1月17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陈某某,女,53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17日在对无症状感染者1所在单元居民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1月3日-12日,每日去单位上班。1月15日,去呼兰区西环路比优特超市。1月16日,曾到过单位值班室、南洋超市总店(步行街)、小康内衣店(步行街)、顺鑫超市母亲家(火柴劳服楼)。1月17日从其母家返回幸福小区家中。1月17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8:王某某,男,15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17日在对无症状感染者1所在单元居民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1月3日-6日,未外出。1月7日参加婚礼宴席(东瑞生态园一楼),返家途中在呼兰区南大街晨光文具店门口下车购物。1月8日-1月15日,未外出。1月17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9:汪某某,女,55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17日在对无症状感染者1所在单元居民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1月3日,与丈夫乘坐私家车前往呼兰区孟家乡丈夫堂妹家做客。1月4日-8日,每日驾驶私家车去哈尔滨医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常上下班。1月9日-10日,曾到过西环路全赢生鲜超市。1月11日-15日,每日驾驶私家车正常上下班。1月16日,和丈夫、女儿到达位于明达花园三期的公婆家。1月17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0:庞某某,男,40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为无症状感染者1的叔叔,17日在对无症状感染者1密切接触者的核酸筛查中,结果为阳性。1月3日-7日与11日-14日,步行至兰河大街全盈生鲜超市及风华路1号比优特超市购物。1月8日,坐公交车路换乘路到南岗区清明四道街鑫达汽车修理厂购买汽车配件,16时许去其表姐家聚餐。1月9日、10日、15日,乘私家车三次回双井镇何家村赵家屯亲属家聚餐。1月17日,去西环路玉姐粥铺。1月17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1:王某某,男,41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为无症状感染者1的父亲,17日在对无症状感染者1密切接触者的核酸筛查中,结果为阳性。1月3日-15日,每天步行前往明达小区三期上下班。1月3日,至兰河大街全盈生鲜买菜。1月5日-7日,每天早上从家步行至兰河大街潘记粥铺吃早餐。1月6日下班后,王某某开私家车到其父亲家(双井街道何家村赵家屯)。1月8日下班步行至大姐家(兰河新城20号楼)聚餐。1月9日晚上送无症状感染者1回父亲家(双井街道何家村赵家屯),14日开私家车将无症状感染者1接回家。1月12日,病例步行至兰河大街全盈生鲜买菜。1月14日下班后,步行至呼兰中心市场购物。1月15日,乘出租车至大姐家(兰河新城20号楼)聚餐。1月16日,开私家车医院检测核酸。19时许,与无症状感染者1开私家车前往公园路顺南小区真美美发理发,后前往西环路金水湾浴池洗浴。1月18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2:宁某某,女,16岁,现居住地利民街道小仁家屯,为17日确诊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筛查时发现。1月3日,与张某某从望奎县参加婚礼返哈,后到达17日确诊无症状感染者祝某某(宁某某奶奶)、爷爷家。1月4日-5日,在奶奶家未外出。1月7日在奶奶家未外出。1月8日,在福佳新天地的古屋麻辣吃饭。1月9日,去工商学院院内一间教室里做答题兼职。1月10日,到志华商城对面柒季城小区老江畔木火铁锅炖用餐。1月11日-13日在奶奶家中未外出。1月14日9时20分步行回到父母家中,未外出。1月15日-1月16日居家隔离。1月17日,被转运至梦想宾馆集中隔离,同日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同日,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18日经市级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为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区的传播风险,现对全区广大居民提示如下:
1.请与上述行动轨迹有重合人员,要主动向当地疾控部门或所在单位、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上述地区。如必须前往,要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
3.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尽快就近就医,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要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防疫“三宝”措施,保持社交距离,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5.取送来自境外、国内的常温、低温货物、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消毒和手卫生。购买冷冻食品后要及时清洗双手,避免触碰口、眼、鼻等部位。储藏时要生熟分开,加工时要清洗干净,烹饪时要煮熟煮透。
6.倡导坚持健康生活方式,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漠河市疾控中心:-
呼玛县疾控中心:-
塔河县疾控中心:-
加格达奇区疾控中心:-
松岭区疾控中心:-
新林区疾控中心:-
呼中区疾控中心:-
大兴安岭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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