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下列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作出执行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名单予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在购买机票、G字头动车组列车车票、子女办理高收费民办学校学籍登记手续、银行贷款、公务员事业编招录、宅基地规划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望社会各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财产线索予以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潘广清,男,年10月19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0
住所地:阳谷县时代广场小区2号楼3单元室。
范保栋与潘广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元,未履行标的元
被执行人:何志国,男,年6月16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152106
住所地:阳谷县张秋镇窦营村
王科峰与何志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6元,未履行标的.26元。
被执行人:侯胜忠,男,年8月11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08
住所地:阳谷县寿张镇侯庄村-1号。
张爱平与侯胜忠、王凤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元,未履行标的.09元。
被执行人:王凤焕,女,年6月6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06
住所地:阳谷县寿张镇侯庄村-1号。
张爱平与侯胜忠、王凤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元,未履行标的.09元。
被执行人:安宪磊,男,年3月5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03
住所地:阳谷县安乐镇北街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镇支行与安宪磊、张丽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元,未履行标的元。
被执行人:杨正,男,年6月1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6
住所地:阳谷县张秋镇姑女坟村
张贵超与杨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佟计贞,男,年6月26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6
住所地:阳谷县张秋镇上闸村
汪保松与佟计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方茂心,男,年10月20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10
住所地:阳谷县张秋镇北街村
罚金一案,申请标的额元,未履行标的额元。
被执行人:韩吉贺,男,年12月23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12
住所地:阳谷县石佛镇韩庄村
陈希福与韩吉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08元,未履行标的额.08元。
被执行人:申洪峰,男,年7月17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7
住所地:阳谷县安乐镇北街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镇支行与申洪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元,未履行标的额3元。
被执行人:黄岩胜,男,年8月13日出生
身份证号:34032108
住所地:阳谷县安乐镇北街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镇支行与黄岩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元,未履行标的额3元。
被执行人:顾利年,男,年2月22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2
住所地:阳谷县安乐镇北街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镇支行与顾利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元,未履行标的额3元。
被执行人:张乐义,男,年1月9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1
住所地:阳谷县安乐镇北街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镇支行与张乐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元,未履行标的额3元。
被执行人:顾进年,男,年2月25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2
住所地:阳谷县安乐镇北街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镇支行与顾进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0元,未履行标的额0元。
被执行人:顾学法,男,年1月28日出生
身份证号:37152101
住所地:阳谷县安乐镇北街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镇支行与顾学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0元,未履行标的额0元。
被执行人:顾学杰,男,年9月6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9X
住所地:谷县安乐镇北街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镇支行与顾学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0元,未履行标的额0元。
被执行人:张瑞良,男,年2月4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2
住所地:阳谷县安乐镇北街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镇支行与张瑞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0元,未履行标的额0元。
被执行人:邱兴伟,男,年2月2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2X
住所地:阳谷县张秋镇南街村糖市街号
辰雨河北食品有限公司与邱兴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0元,未履行标的额0元。
被执行人:唐恒秋,男,年9月5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09
住所地:阳谷县侨润办事处东唐村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县支行与唐恒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0元,未履行标的额0元。
被执行人:唐惟国,男,年10月14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10
住所地:阳谷县侨润办事处东唐村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县支行与唐惟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0元,未履行标的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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